陜西省 | 關于2020年第一季度裝配式建筑推進情況的通報
陜建發﹝2020﹞108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與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一季度,各地按照省裝配式建筑聯席會議精神和新發展理念、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統籌謀劃,推進年度計劃制定和項目建設等工作,助力復工復產。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年度計劃制定。各市(區)對照《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7﹞15號)和本地實施方案,結合本地產業基礎、技術發展等實際,對年度工程建設進行了摸底和分析、測算,確定了年度發展計劃,目標導向,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計劃比例,西安30%、渭南20%、榆林20%、西咸20%、銅川15%、韓城15%、寶雞13.5%、楊凌13.3%、延安8.4%、安康1.5%;裝配式建筑計劃開工建設規模,西安600萬平方米、榆林100萬平方米、寶雞67萬平方米、渭南60萬平方米、西咸45萬平方米、銅川15萬平方米、延安13.42萬平方米、安康7.3萬平方米、楊凌6萬平方米、漢中5.5萬平方米、商洛4萬平方米。
(二)項目建設。根據重點項目建設計劃及疫情防控等需求,西安市公共衛生中心、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分流檢測中心等工程開工建設、投入使用。一季度裝配式在建建筑面積共321.14萬平方米,其中新開工180.36萬平方米、續建140.78萬平方米。(具體情況見附表)
二、存在的問題
(一)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個別城市裝配式建筑年度計劃制定工作遲滯、仍未完成;少數城市裝配式建筑計劃建設規模、占新建建筑比例,缺項、不夠科學。部分城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推進緩慢,銅川、渭南、安康、韓城一季度新開工項目為零。
(二)統計報告制度不完善。裝配式建筑工作動態、統計報告,是開展分析研判、優化工作舉措的重要要素。一季度,僅寶雞、銅川、榆林、西咸、楊凌等市(區)上報了專題工作會議、推進座談會等動態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年是“十三五”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關鍵性之年。各地要堅持目標導向,緊盯薄弱環節與問題,要把健全機制、落實政策作為重點,持續用力,推動裝配式建筑的提質擴面。
(一)要切實完善工作計劃。要切實發揮計劃的調控作用,認真籌劃,細化進度安排、工作指標及部門分工,進一步壓實責任,制定和完善裝配式建筑年度計劃;根據建筑工程項目土地供應、規劃設計等情況,按照季度進行分解,科學有序地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二)要切實推動項目建設。要結合實際,用好用足引導扶持政策,發揮基礎設施配套、財政金融等相關措施,激發市場發展動能,提高裝配式建筑市場實施能力。裝配式建筑新建項目,要把開工作為著力點,加快工程項目前期進度;在規劃審批、土地供應、施工許可等環節,做到部門聯動,政策要求“一致”、技術規定“一致”,建立統一的項目管理臺賬,確保施工按計劃、質量有保障。裝配式建筑續建項目,要加強跟蹤管理,組織項目加快復工復產,嚴格按照經審批的裝配式建筑設計進行施工;對施工中未落實裝配式建筑設計要求,變更計劃,達不到相關要求的,要按照市場主體責任分類,計入房地產開發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的企業不良信用信息。
(三)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市縣政府負主體責任,主要領導抓總,分管領導抓具體,職能部門抓落實。堅持抓點促面,建設一批技術先進、質量優良、經濟適用的試點示范工程。充分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關鍵性作用,著力構建競爭適度、上下游聯動、大中小企業協同協調和專業化發展的良性市場格局,有積極性的企業加快發展、做大做強。加強統計和總結分析,及時推廣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工程試點示范、會議、培訓、技術交流等工作動態信息,請于5個工作日內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