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 大力推廣工程總承包制度和發展裝配式建筑
2020年青海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20年,青海省建筑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住建系統工作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決策部署,奮力推進“一優兩高”戰略,落實全國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繼續優化建筑市場營商環境,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方式,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推廣應用“四新技術”,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青海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一)強化開復工管理。統籌抓好春季開、復工準備工作,全面梳理開、復工項目,督促企業按計劃有序開復工。嚴格開復工管理,所有建設項目在開復工前,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經核準后,方可開復工。(二)加強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全面加強建筑工地開復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關于切實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開復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保障指南》,切實提高行業監管力度,嚴格開復工管理,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持續指導各地做好建筑工地員工疫情排查、員工健康、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疫情防控和開復工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三)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依托住建部幫扶大通縣、湟中縣的有利時機,協助湟中縣、大通縣建立建筑業總部基地,培育優勢建筑業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高建筑業對當地經濟的帶動作用。加強建筑業統計運行監測,做到應統盡統,確保建筑業增加值達到360億元以上,對全省GDP增長支撐作用越發明顯。(四)推行工程質量缺陷保險。研究制定《關于推行青海省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借鑒內地發達省市的做法,開展工程質量缺陷保險試點,落實工程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五)推進工程招投標改革。修訂《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探索實行評定分離,由招標人根據技術咨詢建議和報價情況按照重大決策的規定,擇優確定中標人,強化建設單位的責任。(六)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研究制定《青海省建筑工人實名制實施細則》,搭建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實現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代發,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工工資現象。(七)開展建筑市場專項整治。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制定《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轉包、違法分包和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2020年專項整治方案》,繼續開展轉包違法分包、招投標專項整治,依托執法檢查、群眾舉報、公安轉辦、審計移送等,采用行政處罰、典型曝光、信用懲戒等方式,加大對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八)完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啟動新一輪計價依據修編工作,發布《青海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通用安裝工程計價定額》《青海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按期發布全省造價信息,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典型工程進行分析、發布工程造價指數指標,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服務。加強工程造價咨詢市場動態監管,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成果質量“雙隨機”檢查工作。(九)大力推廣工程總承包制度。落實《青海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跟蹤試點項目,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制度,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提高項目建設管理水平,推進項目設計與施工的深度融合。(十)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指導西寧、海東市出臺推廣裝配式建筑的具體政策,加大對青南地區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力度,組織編制《青海省輕鋼結構住宅技術導則》,結合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加大對農牧區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力度,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十一)推廣應用BIM技術。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為項目方案優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十二)推動監理行業發展。研究制定《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優化工程監理市場環境,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引導監理企業服務主體多元化,促進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十三)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制定《青海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指導意見》,按照“統籌規劃、政策引導、企業實施、政府推動”的原則,建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系。(十四)努力提高建筑品質。報請省政府出臺《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實施意見》,突出強化建設單位質量首要責任,完善建設單位事前質量責任告知制度,規范事中質量管理行為,加大事后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督促注冊執業人員、關鍵崗位技術人員和一線作業人員切實履行崗位質量責任,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質量意識。(十五)推進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完善建筑施工質量安全標準化考評機制,以質量安全標準化考評倒逼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繼續開展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觀摩,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工地評選,提高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標準化水平。(十六)落實質量安全手冊制度。以工程質量安全手冊為切入點,制定印發《青海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組織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的宣傳培訓,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企業質量安全行為。對執行良好的企業和項目給予激勵,對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通報批評。(十七)強化建筑施工安全風險管控。研究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安全防控要點》,建立風險管控清單,明確管控責任。研究制定《青海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危大工程網上管理系統,實現塔吊等起重設備、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網上管理,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體系和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十八)開展質量安全執法檢查。結合春季開復工、雙隨機檢查,扎實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結果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和事故實行掛牌督辦。會同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開展起重設備、腳手架等租賃市場檢查,從源頭把好質量安全關。(十九)規范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程序。研究制定《關于加強青海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暫行規定實施辦法》規范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程序和審批審查重點,進一步明確各級主管部門的管理職權,規范審批行為,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提高審批質量。(二十)強化消防檢測機構管理。研究制定《關于加強青海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的通知》,強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監管,提高消防設施檢測質量。(二十一)開展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培訓。加大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人員培訓力度,指導各地進一步規范審查驗收行為,確保審查驗收質量。(二十二)加強監督檢查。運行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消防驗收備案”模塊,加強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管理。開展消防驗收、備案工作執法檢查,規范消防驗收備案行為。(二十三)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運用,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十四)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強化調查研究,突出問題導向,落實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務求工作實效。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強化行業和部門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二十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定不移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加強黨紀黨規學習,突出主體責任,深化監督責任,緊盯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在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資質審批等環節,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強化重點崗位和重點部位的廉政風險管控,健全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加強對人員的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