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印發《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重點提及了近零能耗建筑,具體內容如下:
· 鼓勵開展零能耗、近零能耗項目建設。
· 鼓勵開展近零能耗建筑、區域集中供能、建筑以電代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信息技術融合發展等項目(或技術)試點建設。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司法局、城市管理(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分行營管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市(州)銀保監分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要求,決定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F將《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司法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一屆三次、七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緊緊圍繞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的要求,推動全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能源資源應用水平提升,實現自然與人文相融共生、高質量發展與高品質生活相得益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的向往。二、創建目標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星級綠色建筑持續增加,居住建筑品質不斷提高,建設方式初步實現綠色轉型,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升,科技創新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作用初顯,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綠色建筑創建活動,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三、主要任務(一)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1.完善法規標準體系。推動《四川省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15〕號令)修訂,將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納入修訂內容,明確各方主體責任。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機制,細化各方主體階段性任務和責任。對照國家《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完善四川省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地方強制標準。2.全面推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自2021年2月1日起(以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時間為準),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基本級要求,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15萬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區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一星級要求,建筑高度超過 150米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二星級要求。鼓勵各地根據實際,制定更高的綠色建筑星級要求。3.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制定《四川省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實施細則》,建立綠色建筑標識授予、撤銷和運營管理機制。依托全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按權限展開綠色建筑標識在線申報、推薦和審查,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二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和三星級綠色建筑初審、推薦工作;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本地區一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和二星級綠色建筑初審、推薦工作。4.加強綠色建筑全過程管理。設計階段,明確民用建筑方案設計文件中綠色建筑設計要求,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建立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專項審查制度,編制綠色建筑審查專篇,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施工階段,加強設計變更管理,變更內容可能降低綠色建筑要求的,應重新進行施工圖審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規范;嚴格竣工驗收管理,建立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制度,推動綠色建筑相關要求落地落實。運營階段,指導獲得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運營單位按要求上報運行指標。(二)推動居住建筑品質提升5.提高新建建筑宜居品質。編制《四川省住宅設計標準》,提升面積、凈高標準,加強煙氣控制要求,明確綠容率、日照標準、樓板保溫隔聲、儲藏空間、同層排水、戶內水壓、潔具排水設施、適老設施等指標要求。修訂《四川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提高建筑室內空氣、水質、噪音控制、光環境等健康性能指標;修訂《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各方主體權責,建立健全業主自治、企業服務、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鼓勵養老設施、中小學宿舍、幼兒園等建筑按健康建筑標準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和評價,支持各地擴大健康建筑應用范圍。6.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分類統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小區對照《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要求,實施綠色改造。7.建立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推廣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指南》,向購房人提供房屋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方法,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將住宅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相關指標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質量保修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三)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8.推廣裝配化建造方式。制定《提升裝配式建筑發展質量五年行動方案》,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全要素產業鏈,以裝配式建筑為載體,推動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發展。推動成都、樂山、宜賓、廣安、眉山、西昌裝配式建筑試點城市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做好全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工作,加大鋼結構在住宅、農房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領域推廣應用。9.推動工程建設組織方式革新。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項目、搶險救災項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應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體系,鼓勵和支持咨詢單位創新全過程咨詢服務方式,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成片開發住宅項目及其他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探索建筑師負責制,支持成都市開展試點項目建設。10.培育企業新型競爭力。引導建筑企業提升綠色建造能力,加強技術積累和人才培養,培育一批以綠色設計、綠色施工能力為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鼓勵中小企業加強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領域研究,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1.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大力培養綠色建造專業人才,壯大綠色設計、綠色施工人才隊伍。弘揚工匠精神,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大力培育產業工人隊伍。支持院校、科研機構對接建筑行業發展新需求、新業態、新技術,開設相關課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供專業人才保障。(四)推動能源資源高效利用12.提升新建居住建筑節能標準。全面執行居住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支持攀西地區結合當地的氣候、人文、自然資源等特點,因地制宜建立建筑節能體系。推動重點地區、重點建筑逐步提高標準,鼓勵開展零能耗、近零能耗項目建設。推廣應用安全、耐久的節能型建筑材料、設備和工藝。13.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落實公共建筑能耗分項計量和室內溫度控制要求,強化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應設計和安裝能耗監測系統, 建成后應納入當地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既有公共機構建筑應逐步完善能耗監測系統。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14.提升水資源使用效率。嚴格執行現行節水設計標準,推廣使用節水型衛生器具和用水設備。加強水資源綜合利用,年平均降雨量大于800mm的地區,應制定當地雨水利用管理政策,明確執行范圍和利用措施;建設用地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的新建項目應進行海綿城市專項設計;除醫療建筑和生化實驗室等排放有毒、有害污廢水的建筑外,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建筑中水利用設施。15.優化民用建筑能源結構。因地制宜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新建建筑電能替代工作。攀枝花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等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宜優先采用太陽能;支持天府新區天府總部商務核心區集中供能項目建設,探索可推廣的區域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措施。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樂山市等水電資源豐富的地區,可按照“先中小型后大型、先公共后居住”的原則,分類分階段推進新建民用建筑電能替代天然氣工作。推動全省建筑能源消費多元化發展,減少民用建筑對常規化石能源的依賴。16.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出臺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指導性政策,完善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規范城鎮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各地要根據實際,編制專項工作規劃,推動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引導建筑垃圾處置產業發展,推進處置項目建設,加大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生產生活方式,促進循環經濟發展。17.推廣綠色建材應用。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推動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工作的指導意見》《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要求,成立省級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進工作機構,完善政策和標準體系。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對入庫產品實施可追溯性記錄,推動建材產品質量提升。大力發展新型綠色建材,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鼓勵政府投資工程優先采用綠色建材。(五)推動建設科技創新18.完善科技創新管理體系。建立年度省級課題研究機制,支持重點領域項目研究和建設。建立省級科技成果庫,對接市場需求,推動成果轉化。完善獎勵機制,激勵企業和個人技術創新和推廣。鼓勵企業組建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基地,引導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聯合建立技術創新聯盟。19.推動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大力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出臺四川省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指導性政策。鼓勵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發展可穿戴設備,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監測能力,推動物聯網技術在監控管理、節能減排和智能建筑中的應用。鼓勵發展智能建造技術,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與高端制造業深度融合,推廣智能家居、智能辦公、樓宇自動化系統,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適度。20.開展試點示范。鼓勵開展近零能耗建筑、區域集中供能、建筑以電代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信息技術融合發展等項目(或技術)試點建設,通過鞏固試點、總結經驗、推廣擴面,形成政府引導、市場推進的機制和模式。四、工作分工各市(州)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各項重點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擬定創建行動實施計劃,完善相關政策和技術標準,牽頭推動創建行動實施。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引導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將其成本計入建設成本。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完善新型建筑產業鏈發展,培育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教育部門負責引導綠色校園創建中綠色建筑、節能材料的利用。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法規、規章制定和規范性文件編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及其認證活動監管。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公共機構綠色建筑創建和節能監管。人民銀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分局負責完善綠色金融支持創建行動的政策環境,支持符合條件的創建行動投資主體申請獲得綠色貸款、發行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服務。五、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相關部門要深刻理解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工作統籌和協調,整合支持政策,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編制地區綠色建筑創建實施計劃,并于2021年2月底前報住房城鄉建設廳。(二)實施考核評價。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本方案,對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工作落實情況和取得的成效開展年度總結評估,及時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同級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創建行動成效進行評價,及時總結當年進展情況和成效,形成年度報告,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報住房城鄉建設廳。(三)廣泛開展宣傳。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綠色建筑知識。組織多渠道、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普及綠色建筑知識,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引導群眾用好各類綠色設施,合理控制室內采暖空調溫度,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群眾參與,通過共謀共建共評共享,營造有利于創建行動實施的社會氛圍。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0年12月29日印發
關于印發四川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